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市场监管局审批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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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市场监管局审批有哪些要求? ## 引言:当数据成为“新石油”,权属规划为何成企业必答题?

在这个“一切皆可数据化”的时代,数据早已不是简单的“信息集合”,而是能驱动增长、创造价值的“新型生产要素”。从电商平台的用户画像,到制造企业的生产数据,再到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数据正像工业时代的石油一样,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资源。但问题来了:既然数据这么重要,那它到底“归谁所有”?企业如何规划数据资产的权属,才能既合法合规,又能最大化发挥其价值?而当我们带着数据资产去市场监管局审批时,又有哪些“隐形门槛”需要跨越?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市场监管局审批有哪些要求?

作为在财税领域摸爬滚打了20年的“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数据权属不清而“栽跟头”:有的公司因为用户数据权属约定不明,被合作方起诉;有的企业想做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却因为权属证明材料不全,审批卡了壳;还有的企业在数据跨境流动时,因为没明确权属归属,被监管部门叫停……这些问题背后,其实都指向一个核心——数据资产权属规划,不是“可选项”,而是企业的“必修课”。今天,我就结合12年加喜财税顾问的实战经验,和大家聊聊数据资产权属规划中,市场监管局审批的那些“硬要求”。

可能有人会说:“数据是我们自己收集的,权属不就是我们的吗?”事情没那么简单。数据不同于传统资产,它的“非竞争性”“可复制性”和“来源复杂性”,让权属界定变得格外棘手。比如,用户在平台留下的数据,所有权归用户还是平台?企业通过第三方购买的数据,原始所有权和加工使用权如何划分?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了你的数据资产能不能被审批、能不能交易、能不能融资。而市场监管局作为企业登记和市场监管的核心部门,在审批数据资产相关业务时,自然有一套严格的“衡量标准”。接下来,我们就从7个关键方面,拆解这些要求。

权属界定:先搞清“数据归谁”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的第一步,也是最核心的一步,就是明确“数据归谁”。市场监管局在审批时,首先会核查的就是这一点——你的数据资产有没有清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划分。这里不得不提一个专业概念——“三权分置”,这是2022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里提出的核心框架,即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分置。简单说,国家拥有数据所有权,企业可以拥有“资源持有权”(比如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加工使用权”(比如对用户数据进行清洗、建模)、“产品经营权”(比如把加工后的数据做成分析报告出售)。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重点审查企业是否在这个框架下,明确了数据资产的权属边界。

举个例子,去年我们帮一家电商企业做数据资产权属规划,他们想把“2023年用户消费行为数据”作为资产申报。问题来了:这些数据里,既有用户主动填写的个人信息(比如姓名、地址),也有平台记录的浏览、点击行为数据。根据“三权分置”,用户个人信息属于个人,平台拥有的是“加工使用权”。但企业在最初提交的材料里,只笼统写了“平台拥有数据所有权”,直接被市场监管局打回。后来我们帮他们补充了《数据权属声明》,明确区分了“个人信息资源持有权”(用户个人)、“平台加工使用权”(企业)、“数据产品经营权”(企业),并附上了用户授权协议和数据处理记录,才通过了审批。所以说,权属界定不能“想当然”,必须细化到每一类数据,每一项权利。

除了“三权分置”,市场监管局还会关注数据的“原始来源合法性”。如果数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比如爬虫抓取未授权数据、购买黑产数据),那权属规划再完美,审批也通不过。我们之前遇到过一家科技公司,想用爬虫工具抓取了竞品网站的公开数据做分析,结果在审批时被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供“数据来源合法性证明”,他们拿不出,只能放弃申报。所以,企业在规划数据资产权属时,一定要先把“数据来源”这关守住——收集数据要合规,授权链条要完整,最好能保留原始合同、用户授权书、数据采集日志等“证据链”,这些都是市场监管局审批时的“加分项”。

合规审查:数据“来路”必须干净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的第二道“关卡”,是合规审查。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重点核查数据的“来路是否正”——是否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这里的核心是“合法性”和“伦理性”,哪怕你权属再清晰,如果数据来源不合规,审批也过不了。比如,个人信息的处理必须遵循“告知-同意”原则,重要数据出境需要安全评估,这些都是“红线”,碰不得。

我记得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刚实施时,帮一家医疗健康APP做数据资产规划,他们想把用户的“健康监测数据”作为资产申报。问题在于,APP在收集数据时,虽然弹出了授权窗口,但条款里写的是“用户同意APP将数据用于商业合作”,并没有明确说明“数据可能被用于资产申报”,这违反了“告知-同意”中的“明确性”要求。市场监管局审批时,直接指出“授权范围与数据资产用途不符”,要求补充《个人信息处理影响评估报告》,并重新获取用户“单独同意”。后来我们帮他们做了整改,重新设计了授权条款,明确告知数据将用于“资产规划与价值评估”,才拿到了审批。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合规审查不是“走过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决定审批成败。

除了个人信息,重要数据的合规性也是审查重点。根据《数据安全法”,重要数据一旦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所以处理这类数据必须“格外小心”。市场监管局在审批时,会要求企业提供“重要数据识别报告”,明确数据是否属于“重要数据”,以及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备案或审批手续。比如,某地方电网企业的“电力负荷数据”,如果涉及区域工业用电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重要数据”,企业在规划权属时,必须先向网信部门备案,才能向市场监管局提交审批。否则,就算权属再清晰,也会因“违反重要数据管理规定”被拒。

还有一点容易被企业忽略:数据脱敏的要求。如果数据资产包含个人信息,市场监管局会审查是否进行了“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比如,用户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必须用“***”替代或进行加密转换,否则就算有用户授权,也可能因“未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被叫停。我们之前帮一家银行做客户数据资产规划,他们提交的材料里直接包含了客户的完整银行卡号,虽然签了保密协议,但市场监管局还是要求他们用“哈希算法”进行脱敏处理,确保“无法识别到个人”。所以说,合规审查就像“过筛子”,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

数据质量:垃圾进,垃圾出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的第三道门槛,是数据质量。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重点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果数据本身就是“垃圾”,那规划出来的“资产”自然没有价值,审批自然通不过。这里有个行业共识:“数据质量是数据资产的‘生命线’”。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企业数据资产里,有30%的用户信息是重复的,20%的地址是错误的,10%的交易记录是缺失的,这样的数据怎么能被认定为“有效资产”呢?

去年我们帮一家零售连锁企业做销售数据资产规划,他们提交了2022年全国门店的“销售流水数据”,结果市场监管局在审核时发现,部分门店的数据存在“异常波动”——比如某门店某天的销售额突然是平时的10倍,但库存记录却没有相应变化。后来我们调取了原始凭证,发现是系统bug导致数据重复录入。市场监管局要求我们提供“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包括数据清洗记录、异常值处理说明、完整性校验结果等。我们花了两周时间,用数据治理工具对全量数据进行了去重、补全、校验,才通过了审批。这件事让我明白:数据质量不是“拍脑袋”就能解决的,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治理体系”,从采集、清洗到存储,每个环节都要有标准、有记录、可追溯。

数据质量的另一个关键是“时效性”。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关注数据资产是否“过时”。比如,某电商企业想用“2020年的用户行为数据”做资产申报,如果这期间用户的消费习惯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疫情后线上购物激增),那这份数据的参考价值就会大打折扣。所以,企业在规划数据资产时,最好选择“最近1-3年”的数据,并附上“数据时效性说明”,解释为什么这些数据能反映当前业务状况。我们之前遇到过一家做市场调研的公司,他们用5年前的消费者偏好数据做资产申报,市场监管局直接指出“数据时效性不足,无法体现当前市场趋势”,要求补充最新数据。所以说,数据质量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价值问题”——只有高质量的数据,才能真正成为企业的“资产”。

安全制度:数据“锁”得够牢吗?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的第四道防线,是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重点核查企业有没有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保护体系”——从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到使用、销毁,每个环节有没有安全措施,能不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毕竟,数据资产一旦出安全问题,不仅会给企业造成损失,还可能危害用户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局自然要“严防死守”。

安全制度的核心是“分类分级管理”。根据《数据安全法》,企业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敏感性进行分类分级,比如“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要求企业提供《数据分类分级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比如,某互联网企业的“用户支付数据”属于“重要数据”,必须存储在加密服务器上,访问权限需要“双人双锁”,操作记录要保存至少6个月;而“用户公开评论数据”属于“一般数据”,相对宽松一些,但也需要定期清理敏感信息。我们之前帮一家物流企业做数据资产规划,他们一开始没做分类分级,把“客户地址”和“车辆GPS轨迹”混在一起存储,市场监管局指出“未按数据级别采取差异化保护”,要求他们重新制定安全制度,把核心数据(比如客户身份证号)和非核心数据(比如快递单号)分开管理,才通过了审批。

除了分类分级,技术防护措施也是审查重点。市场监管局会关注企业有没有采用“加密技术”(比如数据传输用SSL加密,存储用AES加密)、“访问控制技术”(比如基于角色的权限管理、多因素认证)、“数据防泄漏技术”(比如DLP系统,防止数据通过邮件、U盘等渠道外泄)。比如,某金融企业的“客户征信数据”,在审批时被要求提供“加密算法说明”和“访问日志”,证明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且所有操作都有记录。我们见过一家科技公司,他们用“明文”存储用户密码,结果在审批时被市场监管局当场“怼”回去:“密码都不加密,数据安全从何谈起?”后来他们赶紧改用了“哈希加盐”加密算法,才勉强过关。所以说,安全制度不是“摆样子”,必须“真金白银”地投入,该上的技术、该立的制度、该做的人员培训,一样都不能少。

最后,应急响应机制也是安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监管局会要求企业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明确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补救措施。比如,某医疗机构的“患者数据”如果发生泄露,应急预案里应该规定“立即断开网络、启动备份系统、通知监管部门、联系受影响用户”等步骤。我们之前帮一家电商平台做安全制度评审时,发现他们的应急预案里只写了“技术人员处理”,但没有明确“向市场监管局报告的时限”,结果被要求补充“24小时内书面报告”的条款。所以说,安全制度要“全”,更要“实”——不仅要写在纸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真出了问题能“顶得上”。

变更流程:权属“动”起来要透明

数据资产权属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业务发展,企业可能会涉及数据资产的转让、许可、质押等“权属变更”行为。市场监管局在审批这些变更时,会重点核查“变更程序的合规性”和“信息的透明度”——权属变更不能“暗箱操作”,必须让监管部门和利害关系人清楚知道“数据资产归谁了、怎么变的、有没有风险”。

数据资产转让是最常见的变更形式。比如,某互联网公司想把“用户画像数据”转让给广告公司,市场监管局会要求提交《数据资产转让合同》,明确转让的“数据范围、权属归属、对价支付、违约责任”等条款,还要审查转让方是否“拥有合法的转让权利”(比如是否经过用户同意、是否涉及重要数据)。我们之前帮一家内容平台做数据资产转让审批,他们转让的是“文章阅读数据”,但合同里没写“是否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结果市场监管局要求补充《个人信息转让同意书》,证明用户同意数据被转让,否则审批不予通过。所以说,转让合同不能“简单复制”,必须针对数据资产的特点,细化权属变更的细节。

数据资产许可是另一种常见变更,比如企业把数据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但不转移所有权。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重点审查“许可范围和期限”是否明确,有没有超出“原始授权范围”。比如,某地图服务商把“实时路况数据”许可给汽车厂商用于导航系统,许可合同里必须写明“数据用途仅限导航系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否则就算原始数据合法,也可能因“超范围许可”被叫停。我们见过一家企业,他们把用户数据许可给第三方做“市场调研”,结果第三方用这些数据做了“精准营销”,被用户投诉,市场监管局反过来追责企业,理由是“许可范围不明确,导致数据滥用”。所以,许可合同一定要“画好圈”,明确“能用、不能用什么”。

数据资产质押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兴业务,企业把数据资产作为“担保物”向银行融资。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要求提交《数据资产质押合同》《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和《质押登记证明》。这里的关键是“价值评估”——数据资产不像房产、设备有“市场公允价”,评估起来难度很大。市场监管局会关注评估机构是否“具备资质”,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比如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评估参数是否“有据可查”(比如数据规模、质量、应用场景)。我们之前帮一家科技公司做数据资产质押,他们请的评估机构用的是“收益法”,但预测未来5年的数据收益时,没有提供“客户合作协议”“市场增长报告”等支撑材料,结果市场监管局认为“评估依据不足”,要求补充第三方审计报告。所以说,数据资产质押不是“想押就能押”,必须把“价值评估”这步做扎实,否则审批很难通过。

跨部门协同:不是市场监管局“说了算”

很多企业以为数据资产权属规划是“市场监管局一家的事”,其实不然。数据资产涉及多个领域,比如个人信息保护要找网信部门,重要数据出境要找商务部门,数据资产质押可能要找央行分支机构……市场监管局审批时,往往会“联动”其他部门,形成“协同监管”机制。所以,企业在规划数据资产权属时,不能只盯着市场监管局,还要提前了解其他部门的“监管要求”,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最典型的就是“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如果企业的数据资产涉及“向境外提供”,比如把中国用户的数据传到国外服务器,必须先通过网信办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才能向市场监管局提交审批。去年我们帮一家跨境电商企业做数据资产规划,他们想把“海外用户订单数据”传回国内总部分析,结果市场监管局直接说:“先去网信办做出境评估,评估通过了再来找我们。”后来企业跑了3趟网信办,补充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请书》《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报告》,才拿到评估意见,再提交给市场监管局,总算通过了审批。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跨部门协同不是“口号”,而是“硬性要求”,企业必须提前规划,留足“部门沟通时间”。

还有“数据资产登记”问题。虽然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平台”,但很多地方(比如北京、上海、广东)已经建立了区域性登记机构,企业可以自愿登记。市场监管局在审批时,会参考“登记信息”,但不是“必须登记”。不过,从实操经验来看,提前登记能给审批“加分”——登记机构会出具《数据资产登记证书》,证明数据的“权属、来源、质量”等信息,相当于给市场监管局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之前帮一家北京的企业做数据资产规划,他们提前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做了登记,市场监管局审核时直接调取了登记信息,整个过程比其他企业快了一半。所以说,跨部门协同不仅要“被动配合”,还要“主动利用”——用好区域性登记平台,能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最后,“行业监管要求”也不能忽视。不同行业的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可能有特殊规定。比如,金融行业的数据资产要遵守《金融数据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分级指南》,医疗行业要遵守《医疗健康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互联网行业要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市场监管局在审批时,会结合行业特点,审查是否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比如,某银行的数据资产规划,不仅要符合市场监管局的一般要求,还要符合银保监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否则就算其他材料都全,也会因“违反行业规定”被拒。所以,企业在规划数据资产权属时,一定要先搞清楚“自己属于什么行业,行业有什么特殊规定”,这样才能“有的放矢”,避免踩坑。

特殊数据: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格外小心”

在所有数据类型中,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是市场监管局的“重点关注对象”。这两类数据不仅涉及用户权益和国家安全,还容易引发法律风险,所以在规划权属时,必须“格外小心”。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对这两类数据提出“更严、更细”的要求,哪怕一点点瑕疵,都可能导致审批失败。

先说“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行踪信息”等,处理这些数据必须“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且不能“过度收集”。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重点审查“授权链条是否完整”——从数据采集、存储到使用、转让,每个环节都要有用户的“明确同意”。比如,某社交APP想用用户的“好友关系数据”做资产规划,不仅要在用户注册时告知“数据可能用于好友推荐”,还要在规划申报时提供《个人信息单独同意书》,证明用户明确同意“好友关系数据用于资产规划”。我们之前见过一家企业,他们用“默认勾选”的方式获取用户授权,结果市场监管局指出“未取得单独同意,违反‘最小必要’原则”,要求他们重新获取用户同意,否则不予审批。所以说,个人信息的权属规划,必须把“用户同意”这步做扎实,每一个环节都要“明明白白”,不能有“模糊地带”。

再说“重要数据”。根据《数据安全法》,重要数据是指“一旦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比如“宏观经济数据、人口健康数据、自然资源数据、能源数据”等。处理重要数据不仅要“向网信部门备案”,还要“建立更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要求企业提供《重要数据识别报告》《重要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备案证明》。比如,某地方统计局的“GDP统计数据”,属于重要数据,在规划权属时,必须先向网信部门备案,证明数据“不会泄露国家秘密”,才能向市场监管局提交审批。我们之前帮一家能源企业做数据资产规划,他们提交的“区域电力负荷数据”被认定为重要数据,但因为没有备案,直接被市场监管局“打回”。后来他们跑了网信部门,补充了备案材料,才通过了审批。所以说,重要数据的权属规划,必须“先备案,后审批”,顺序不能乱。

除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跨境数据”也是“特殊中的特殊”。如果企业的数据资产涉及“向境外提供”,除了要通过网信办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还要遵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规定。市场监管局审批时,会重点审查“出境数据是否经过安全评估”“是否签订了标准合同”“是否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报告”。比如,某跨国公司的中国分公司想把“中国员工薪酬数据”传到总部,必须先通过网信办的安全评估,签订《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并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数据出境情况报告》,才能通过审批。我们之前见过一家企业,他们以为“数据只要不离开中国服务器就不用审批”,结果把数据传到了香港的服务器,被市场监管局认定为“数据出境”,要求补办所有手续,耽误了近3个月的时间。所以说,跨境数据的权属规划,必须“把政策吃透”,不能有“侥幸心理”。

## 总结:数据资产权属规划,既要“合法合规”,也要“价值创造”

聊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对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和市场监管局审批要求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简单来说,市场监管局审批的核心逻辑是“权属清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安全可控、程序合规”。这五个方面,就像“五根支柱”,缺了任何一根,数据资产权属规划都可能“摇摇欲坠”。作为企业的“财税顾问”,我经常说:“数据资产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合规规划出来的’。”只有把权属、合规、质量、安全、程序这五关都过了,数据资产才能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未来来看,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深入推进,数据资产权属规划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凸显。比如,未来可能会出台更详细的《数据资产会计准则》,明确数据资产的“入账价值”“摊销方法”;可能会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平台”,简化审批流程;可能会推出更多“数据资产金融产品”,比如数据资产证券化,让数据资产更容易“变现”。但无论怎么变,“合规”这条底线不会变。企业只有提前布局,建立“全流程数据治理体系”,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最后,给企业提三点建议:一是“早规划”,不要等到需要审批了才想起权属问题,最好在数据收集阶段就明确权属划分;二是“重合规”,多关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变化,别踩“红线”;三是“借外脑”,数据资产权属规划涉及法律、技术、财税等多个领域,如果企业内部没有专业人才,可以像我们加喜财税的客户一样,找专业机构帮忙“量身定制”方案,少走弯路。

加喜财税顾问见解总结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是企业数据价值化的“第一步”,也是市场监管局审批的“核心考点”。加喜财税顾问凭借12年数据资产财税服务经验,深刻理解:权属规划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财税问题”——清晰的权属才能确定数据资产的“入账价值”,合规的审批才能享受“数据资产相关税收优惠”。我们始终强调“合规先行、价值导向”,帮助企业从数据采集源头规范权属,建立“可审计、可评估、可交易”的数据资产体系,让数据资产“看得见、算得清、用得好”。未来,我们将持续跟踪政策变化,为企业提供“权属规划-合规审查-财税处理-融资支持”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把“数据资源”真正转化为“数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