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迁移,社保基数调整如何确保员工权益?

跨区迁移过程中,社保基数调整易引发员工养老、医疗等权益受损问题。本文从政策衔接、基数计算、保障机制、企业责任及员工应对五方面深入分析,结合真实案例与专业经验,提出实操建议,助力企业与员工规避风险,确保社保权益顺利过渡。

# 跨区迁移,社保基数调整如何确保员工权益? ##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和企业跨区扩张常态化,“跨区迁移”已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从长三角的制造业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到互联网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与新兴城市间布局,员工随企业跨省、跨市流动的规模逐年攀升。然而,伴随迁移而来的“社保基数调整”,却成为企业与员工间矛盾的易发点——有的企业为降低成本,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有的因对新地区政策不熟悉,导致员工社保断缴或基数核定错误;更有甚者,因两地政策衔接不畅,员工养老、医疗等核心权益受损。 社保缴费基数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养老金待遇、医保报销比例、失业保险金领取等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当,不仅可能引发劳动仲裁、集体投诉等法律风险,更会影响员工对企业信任度和团队稳定性。作为在加喜财税顾问公司深耕企业服务十年的从业者,我见过太多因跨区迁移社保问题引发的纠纷:有的员工因企业未及时调整基数,导致医保卡无法使用,不得不自费垫付高额医疗费;有的企业因不了解新地区缴费比例,被社保局追缴滞纳金,甚至列入失信名单。这些问题背后,既有政策差异的客观因素,也有企业和员工对权益认知不足的主观原因。 本文将从政策衔接、基数计算、权益保障、企业责任和员工应对五个核心维度,结合真实案例与行业经验,深入剖析跨区迁移中社保基数调整的关键问题,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确保员工权益在迁移过程中“不缩水”“不打折”。 ## 政策衔接难点 跨区迁移中,社保基数调整的首要障碍在于各地政策的“碎片化”。我国社保制度实行“省级统筹为主,市级统筹为辅”,各省(市)在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缴费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规则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操作难度,更可能导致员工权益在迁移过程中“隐性流失”。 ### 各地基数标准差异显著 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心是“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平工资差异直接导致基数上下限不同。以2023年为例,北京社平工资为11820元/月,基数下限为5360元、上限为35460元;而同为一线城市的广州,社平工资为10301元/月,基数下限为6180元、上限为30903元;中西部城市如成都,社平工资为78833元/年(约6569元/月),基数下限为3942元、上限为19707元。若一家企业从北京迁移到成都,员工原工资为8000元/月(北京基数下限以上),到成都后若仍按8000元申报,虽然高于成都基数下限(3942元),但远低于成都社平工资的60%(6569×60%=3941元,此处应为6569元×60%=3941.4元,成都2023年基数下限为3942元,上限为19707元,8000元在3942-19707区间,但需注意成都缴费比例与北京不同),看似“合规”,却因两地缴费比例差异(北京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成都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比例相同但基数不同),员工实际缴费额和未来待遇计算基础已发生变化。更复杂的是,部分城市(如深圳)按“应发工资”核定基数,而上海、广州则允许将部分津贴补贴剔除,这种“规则不统一”让企业HR常常陷入“按哪个标准执行”的困惑。 ### 转移接续流程繁琐 跨区迁移涉及社保关系“转出”与“转入”两个环节,流程复杂且耗时。以养老保险为例,员工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向新参保地提交转移申请,两地社保机构需核对缴费记录、计算转移金额,整个流程通常需45-60个工作日。若企业迁移时员工较多,批量办理极易出现遗漏。我曾服务过一家制造业企业,2022年从江苏苏州迁至湖北武汉,企业HR为节省成本,未委托专业机构协助,自行组织员工办理转移,结果有12名员工的缴费记录因“原参保地系统升级”未能同步,导致武汉社保局无法核定基数,这些员工被迫“断缴”3个月,不仅影响医保报销,还导致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现断层。更麻烦的是,部分地区对“跨省转出”设置了附加条件,如要求企业无欠费、员工无未办结业务等,若企业迁移前未完成社保清算,可能陷入“想转转不出”的困境。 ### 信息壁垒加剧沟通成本 当前,各地社保系统尚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存在明显壁垒。例如,北京社保系统无法实时查询广东某市的缴费记录,需通过人工传真或邮寄方式传递《参保缴费凭证》;部分地区(如浙江)的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规则仅通过地方人社局官网公开,且未做政策解读更新,企业HR若未主动订阅,极易错过调整通知。这种“信息孤岛”现象,导致企业在迁移前难以全面评估社保成本,迁移中难以实时监控基数调整进度,迁移后又难以快速核对员工权益是否完整。去年,我遇到一家互联网公司从上海迁至成都,因未及时获取成都2023年基数调整通知(成都于2022年12月发布新基数,2023年1月起执行),仍按2022年基数(下限3725元)为员工缴纳社保,直到3月社保稽核时才发现,需为50名员工补缴差额(成都2023年基数下限为3942元),合计补缴金额达28万元,不仅产生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还因补缴周期过长,部分员工已离职,导致企业需额外承担“垫付”成本。 ## 基数计算逻辑 社保基数调整的核心是“如何准确核定员工的缴费基数”,这直接关系到企业合规成本和员工实际权益。然而,由于“工资构成”“核定周期”“特殊情形”等规则的复杂性,基数计算成为跨区迁移中最易出错的环节。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故意按最低基数缴纳;部分企业因对新地区“工资口径”不熟悉,导致基数核定偏高或偏低,最终“双输”。 ### 工资口径“因地而异” 社保缴费基数的“工资”,并非员工到手工资,而是“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各地对“哪些工资应计入基数”的执行尺度存在差异。例如,北京明确“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否发放现金,均需计入基数;而上海则规定,“交通补贴”在每月500元标准内的部分可不计入基数。这种差异导致跨区迁移时,企业若沿用原地区的“工资核算逻辑”,极易出错。我曾服务过一家广告公司,从广州迁至北京,员工原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6000元+交通补贴1000元+绩效奖金2000元”,在广州时交通补贴1000元未计入基数(广州规定800元以内不计入),到北京后仍按6000元+2000元=8000元申报基数,低于北京2023年基数下限5360元?不对,北京2023年基数下限是5360元,8000元高于5360元,但问题在于,北京要求交通补贴全额计入基数,因此员工实际应缴费基数应为6000+1000+2000=9000元,企业少申报了1000元,被社保局稽核后,需为20名员工补缴差额及滞纳金,合计15万元。更隐蔽的是“年终奖”,部分地区(如深圳)要求年终奖按“平均到月”计入年度基数,而江苏则允许“按实际发放月”单独核定,若企业迁移时未处理年终奖的基数分摊,可能导致员工“某个月份”基数虚高,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 核定周期“跨年衔接” 社保基数的核定周期通常为“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但部分城市(如广州、深圳)实行“7月-次年6月”的社保年度,导致跨区迁移时出现“周期错位”。例如,一家企业从广州(社保年度7月-次年6月)迁至北京(自然年),若迁移时间为2023年9月,广州已按2023-2024社保年度的基数(2023年7月核定)执行,而北京2024年的基数需等到2023年12月(根据2023年社平工资)才能确定,此时企业面临两难:若按广州基数继续缴纳,北京可能不认可;若按北京2023年基数(临时标准)缴纳,员工权益可能受损。我曾遇到一家外贸企业,2023年10月从广州迁至上海,因上海社保年度为自然年,企业为“图省事”,按广州2023-2024社保年度基数(下限6180元)为员工缴纳社保,结果2024年1月上海发布新基数(2023年社平工资核定,下限7310元),社保局认定“2023年10-12月基数低于上海标准”,需补缴差额。更麻烦的是“新入职员工”,跨区迁移时若员工在迁移当月入职,新地区可能要求“按首月工资”核定基数,而原地区已缴纳当月社保,导致“重复缴费”或“缴费基数不匹配”。 ### 特殊情形“规则模糊” 跨区迁移中,常遇到“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波动大员工”等特殊情形,其基数核定规则往往存在“模糊地带”。例如,试用期员工工资低于当地基数下限,部分地区(如杭州)要求“按下限缴纳”,而北京则要求“按实际工资缴纳,但不得低于下限”;劳务派遣员工的基数,部分地区要求“按用工单位工资标准”,部分地区则要求“按派遣单位工资标准”。我曾服务过一家餐饮集团,从成都迁至西安,集团内有5名厨师为劳务派遣员工,成都时按派遣协议约定的“基本工资4000元”核定基数(成都2023年下限3942元,4000元符合要求),到西安后,西安社保局以“用工单位(餐饮集团)实际发放工资为6000元(含绩效)”为由,要求按6000元核定基数,企业需为5名员工补缴3个月差额,合计8万元。此外,“工资波动大员工”(如销售岗)的基数核定也易出错:若员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8000元,但迁移后首月工资为12000元,新地区是否允许“按12000元”申报?还是必须按“上年度月均工资”核定?不同城市执行标准不一,企业需提前与当地社保局沟通,避免“想当然”。 ## 权益保障机制 社保基数调整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员工权益”,但现实中,因信息不对称、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员工权益受损后往往难以有效维权。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救济”的全链条保障机制,是解决跨区迁移社保问题的关键。 ### 权益受损的“隐形风险” 社保基数调整不当,对员工权益的影响是“隐性且长期的”。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而“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社平工资的平均值”。若企业长期按最低基数缴纳,员工平均缴费指数会降低,直接导致未来养老金减少。例如,员工A在北京工作10年,按实际工资8000元/月缴费(社平工资11820元,缴费指数为8000÷11820≈0.68),后迁移至成都,企业按最低基数3942元/月缴纳(成都社平工资6569元,缴费指数为3942÷6569≈0.60),若缴费15年,其平均缴费指数将低于全程按实际工资缴纳的员工,未来养老金可能少领20%-30%。医疗保险方面,缴费基数影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基数低则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少,且大额医疗费用报销的“封顶线”降低,员工一旦生病,需自费的部分将大幅增加。我曾遇到一位制造业员工,随企业从江苏迁至安徽后,企业按安徽最低基数(2023年下限为3583元)缴纳社保,员工因突发重病住院,医保报销金额比在江苏时少3万元,最终不得不变卖房产支付医疗费,这样的案例令人痛心。 ### 事前预防:建立“政策数据库” 跨区迁移前,企业应建立“目标地区社保政策数据库”,明确两地缴费基数上下限、比例、工资口径、转移流程等差异,提前测算迁移后的社保成本变化。例如,加喜财税为服务企业开发的“跨区迁移社保测算工具”,可自动对比两地政策,生成“基数调整建议表”,明确“哪些工资项需计入基数”“是否需要补缴差额”“员工个人缴费变化”等关键信息。2022年,我们为一家科技公司从上海迁至苏州提供服务时,通过工具发现:上海2022年基数下限为6520元,苏州为4250元,但苏州要求“交通补贴全额计入基数”,而上海允许500元以内不计入,因此建议企业将员工“交通补贴”从800元调整为500元(按上海标准),再按苏州新基数核定,既避免了苏州的基数超标,又减少了员工个人缴费增加的幅度,最终员工接受度达95%。此外,企业应在迁移前与员工召开“社保政策说明会”,提供“基数调整测算明细表”,让员工清晰了解“缴费基数如何变化”“个人账户金额如何调整”“未来待遇可能受何影响”,从源头上减少信息不对称。 ### 事中监控:动态跟踪“缴费记录” 迁移过程中,企业需安排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动态跟踪员工社保缴费记录,确保“转出-转入”无缝衔接。具体而言,员工办理社保转出后,企业应及时向新参保地提交转移申请,并跟踪《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接收情况;新参保地社保局核定基数后,企业需核对“缴费基数是否与约定一致”“缴费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是否正确”。加喜财税在服务企业迁移时,会提供“社保缴费月度核对报告”,每月对比新地区社保局的缴费记录与企业申报记录,发现差异立即排查。例如,2023年我们为一家零售企业从广州迁至重庆提供服务时,发现某员工重庆社保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比测算少50元,经查是重庆社保系统将“生育津贴”误计入工资基数,导致基数虚高,我们协助企业向重庆社保局提交《基数核更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避免了员工个人账户损失。 ### 事后救济:畅通“维权渠道” 即便事前预防到位,仍可能因政策变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员工权益受损,此时需建立高效的救济渠道。员工若发现基数核定错误,可先与企业HR沟通,要求提供“缴费基数核定依据”;若企业不予解决,可向当地社保局“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对涉及金额较大或争议复杂的案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跨区迁移中员工常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时效,企业HR需主动提醒员工。我曾协助一位员工维权:2022年,该员工随企业从深圳迁至长沙,企业按长沙最低基数(2022年下限为3389元)缴纳社保,员工直到2023年10月查询个人账户时才发现问题,此时已超过1年仲裁时效。我们通过收集员工在深圳的“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工资高于深圳基数下限)、长沙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00元),向长沙劳动仲裁委申请“时效中止”(因企业未告知基数调整情况,员工未及时主张权利),最终仲裁委支持了员工的补缴请求,为企业挽回员工损失12万元。 ## 企业合规责任 跨区迁移中,社保基数调整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法律问题”。企业作为社保缴费的法定义务人,需承担“如实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的合规责任,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甚至信用惩戒。近年来,随着社保入税、全国社保联网等政策推进,企业社保合规的“监管天网”越收越紧,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踩雷”。 ### 合规是“最低成本”选择 部分企业认为,“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能降低用工成本,实则“得不偿失”。从短期看,企业需承担“补缴差额+滞纳金”的额外成本(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年化高达18.25%,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从中期看,员工可能因权益受损而离职,增加招聘和培训成本;从长期看,企业可能被列入“社保失信名单”,在招投标、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例如,2023年杭州某企业因跨区迁移时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被员工集体投诉,社保局追缴补缴金额200万元,滞纳金50万元,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导致其失去某政府项目的投标资格,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反观那些合规缴纳的企业,虽然短期成本增加,但员工稳定性高、企业形象好,长期来看更具竞争力。加喜财税曾对比过10家同行业企业,发现社保合规企业的“员工离职率”比不合规企业低15%,“人均产值”高20%,印证了“合规即效益”的道理。 ### 迁移前的“合规自查” 跨区迁移前,企业需开展“社保合规自查”,重点排查“历史基数核定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欠费”“员工缴费记录是否完整”等问题。例如,检查员工过去3年的“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对比社保缴费基数,看是否存在“基数低于实际工资”的情况;梳理社保缴费台账,确认“是否按时足额缴纳”,避免因“历史欠费”影响转移接续。2022年,我们为一家制造企业从山东迁至河南提供服务时,通过自查发现该企业2021年有6名员工的社保基数未包含“年终奖”,需补缴差额30万元,我们协助企业制定“分期补缴计划”,并与山东社保局沟通,免除了部分滞纳金,确保迁移前完成“历史问题清零”。此外,企业需提前与目标地区社保局“预沟通”,了解迁移后的“基数核定规则”“缴费比例变化”“转移流程要求”,避免“迁移后才发现政策不符”的被动局面。 ### 迁移中的“动态合规” 迁移过程中,企业需建立“社保迁移专项小组”,由HR、财务、法务人员组成,全程跟踪社保关系转移和基数调整。具体而言,员工办理社保转出时,企业需确保“原参保地无欠费”“员工无未办结业务”;新参保地增员后,需在“30日内”完成基数申报,并确保“申报基数与劳动合同约定一致”;迁移后3个月内,需每月核对社保缴费记录,发现差异立即整改。加喜财税在服务企业迁移时,会提供“迁移合规清单”,包含“转出材料清单”“增员材料清单”“基数申报时间节点”“风险排查项”等内容,确保企业“不漏一步、不差一项”。例如,2023年我们为一家互联网公司从北京迁至西安提供服务时,发现西安社保局要求“迁移后首月必须完成基数申报”,而北京需“提前15个工作日办理停保”,我们协助企业制定了“北京停保-西安增员-同步申报基数”的时间表,避免了“因时间差导致的断缴”。 ### 迁移后的“合规培训” 迁移完成后,企业需对HR和员工开展“社保合规培训”,帮助HR掌握新地区的社保政策,帮助员工了解自身权益。对HR的培训应聚焦“基数核定规则”“缴费比例变化”“转移接续流程”等实操内容,可通过“线上课程+线下答疑”的方式进行;对员工的培训应聚焦“个人账户查询”“权益受损救济”“跨区迁移注意事项”等内容,可通过“政策手册+案例讲解”的形式展开。2022年,我们为一家餐饮集团从广州迁至成都提供服务后,为集团HR开展了“成都社保政策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交通补贴计入基数”“年终奖分摊规则”等易错点,并为员工发放了《跨区迁移社保权益指南》,员工满意度达98%。 ## 员工主动应对 跨区迁移中,社保基数调整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更需要员工主动参与、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现实中,许多员工因“不了解政策”“依赖企业”“怕麻烦”等原因,对社保基数调整“漠不关心”,最终导致权益受损。事实上,员工掌握“主动权”,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 了解“政策红线” 员工需主动了解目标地区的社保政策,明确“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工资构成规则”等“政策红线”。例如,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目标地区的社平工资和基数上下限;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获取“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向企业HR索要“目标地区社保政策摘要”。加喜财税曾为员工开发“社保政策查询工具”,只需输入“目标城市”“职业类型”,即可生成“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常见问题解答”,帮助员工快速掌握关键信息。例如,2023年一位员工随企业从上海迁至杭州,通过工具发现杭州“交通补贴800元以内不计入基数”,而上海允许500元以内,于是主动与企业沟通,将交通补贴从700元调整为500元,减少了个人缴费增加的金额。 ### 核对“缴费明细” 员工需定期核对社保缴费明细,确保“基数正确、足额缴纳”。具体而言,每月通过“电子社保卡”或当地社保APP查询“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缴费基数”“缴费记录”;每年核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表”(企业需向员工公示),看是否与实际工资一致。若发现“基数低于实际工资”“缴费比例错误”“断缴”等问题,应及时与企业HR沟通,要求说明情况并整改。我曾遇到一位销售员工,随企业从深圳迁至长沙后,通过“电子社保卡”发现长沙社保的“缴费基数”为4000元,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10000元,经与企业HR沟通,原来是HR误将“基本工资”当作“全部工资”,企业立即调整了基数,为员工补缴了3个月差额,避免了未来养老金损失。 ### 主张“法定权利” 员工需明确自身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知晓社保基数核定依据)、“查询权”(查询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申诉权”(对基数核定错误提出异议)。若企业拒绝调整基数或推诿责任,员工可向社保局投诉(拨打12333或现场提交投诉材料),或申请劳动仲裁。值得注意的是,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明细”等证据,证明“实际工资高于申报基数”。2022年,我们协助一位员工维权:该员工随企业从广州迁至武汉后,企业按武汉最低基数(2022年下限为3583元)缴纳社保,员工提供了“2022年全年工资银行流水”(月均工资12000元),向武汉社保局投诉,社保局责令企业补缴差额15万元,并支付滞纳金2万元。 ### 规划“长期权益” 跨区迁移中,员工需关注“累计缴费年限”和“社保关系转移”,确保未来养老、医疗待遇不受影响。例如,养老保险需“累计缴满15年”才能退休领取养老金,若迁移后断缴,可能导致“缴费年限不足”;医疗保险需“累计缴满一定年限”(如男性25年、女性20年)才能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若断缴,可能影响“累计年限”。因此,员工迁移后需及时在新地区参保,避免断缴;若在多地工作过,需及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确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加喜财税曾为员工提供“社保权益规划服务”,帮助员工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未来养老金预估”“医保待遇变化”,让员工“心中有数”。例如,2023年一位员工随企业从北京迁至成都,我们为其测算:若在北京缴费5年、成都缴费10年,累计缴费15年,未来养老金约为北京的60%、成都的120%,建议其“继续在成都缴纳,避免断缴”,员工采纳建议后,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总结 跨区迁移中的社保基数调整,是企业合规与员工权益的“交汇点”,也是检验企业管理能力与员工维权意识的“试金石”。本文从政策衔接、基数计算、权益保障、企业责任、员工应对五个维度分析,核心结论是:唯有“企业主动合规、员工积极维权、政府加强监管”,才能确保社保基数调整“不偏航、不缩水”。 对企业而言,跨区迁移不是“甩包袱”的机会,而是“提升管理”的契机——通过提前建立政策数据库、动态跟踪缴费记录、加强员工沟通,既能规避法律风险,又能增强员工信任。对员工而言,社保权益不是“企业施舍”的福利,而是“法定赋予”的权利——通过主动了解政策、核对缴费明细、主张法定权利,才能避免“哑巴吃黄连”的困境。对政府而言,需进一步推进社保全国统筹,打破信息壁垒,简化转移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政府”建设和“灵活就业”发展,跨区迁移社保基数调整将呈现“智能化”“个性化”趋势:通过大数据分析,企业可自动匹配目标地区政策;通过电子社保卡,员工可实时查询权益变化;通过全国社保联网,转移接续将实现“秒办”。但无论技术如何进步,“合规”与“权益”仍是核心——企业需守住“法律底线”,员工需握紧“维权武器”,唯有如此,才能让跨区迁移成为“发展的助力”,而非“权益的阻力”。 ## 加喜财税顾问见解总结 跨区迁移中,社保基数调整是企业合规与员工权益的关键交汇点。加喜财税深耕企业服务十年,深知政策差异带来的操作风险——从北京迁至成都的制造业企业,因未及时获取新地区基数调整通知被追缴滞纳金;从广州迁至重庆的科技公司,因工资口径不同导致员工基数核定错误。我们通过建立“动态政策库”“迁移合规清单”“月度核对报告”,帮助企业规避基数调整陷阱,确保员工养老、医疗等权益无缝衔接。我们始终认为,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员工权益保障,则是企业凝聚力的源泉。未来,加喜财税将持续聚焦跨区迁移社保痛点,以专业服务助力企业与员工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