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文规定
在加喜财税这行待了12年,帮创业者办了14年公司注册,每年至少有20个创业者会问我:“市场监管局是不是要求公司成立时必须得有销售部门?”说实话,这问题问得特别实在,毕竟很多老板一创业就想着“先把公司架子搭起来”,总觉得“没销售部就像没武器上战场”。但要说法律硬性规定?还真没有。市场监管局的职责核心是“管市场准入”和“管合规经营”,而不是“管企业内部怎么搭班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里关于公司设立的条件,明确写了“有公司名称、有住所、有注册资本、有章程、有股东”,唯独没提“必须有销售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里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这些,同样没涉及部门设置。说白了,部门架构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范畴,法律不会替老板决定“要不要设销售部”。我之前有个客户做医疗器械研发的,注册时就想“按中介说的设个销售部”,结果我翻了半天工商登记材料,发现连“销售部”三个字都不在提交清单里——章程里写的都是“研发部、质检部、财务部”,销售业务后来是通过和第三方代理公司合作的,完全没问题。
可能有人会抬杠:“那《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提到‘经营者’,销售部门不就是‘经营者’的执行部门吗?”这话听着有道理,但其实是把“经营行为”和“经营部门”混为一谈了。市场监管管的是“你有没有做经营行为”,比如有没有虚假宣传、有没有无照经营,而不是“你是不是用销售部门做的这个行为”。比如你在朋友圈卖东西,没开公司也算“经营者”;开了公司但没设销售部,通过客服部接单、通过财务部收款,照样是合法经营。我见过一个做手工烘焙的老板,注册公司时只设了“生产部”和“配送部”,销售全靠微信小程序和社区团购,市场监管局检查时重点看了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台账,压根没问“你怎么没销售部”。所以说,法律只认“你有没有经营资格”,不认“你有没有销售部门”。
再往深了说,市场监管局的监管逻辑是“宽进严管”——注册时门槛尽量低,让你能先把公司开起来;经营后盯得紧,该查资质查资质,该罚违规罚违规。部门设置属于“严管”里的“内部管理”,只要你的经营范围里有销售相关业务(比如“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转让”),不管你用哪个部门去执行,只要实际做了、合规了,就没事。我2019年帮一个软件公司注册时,老板坚持要设“销售部”,结果公司成立后一年都没业务,销售部三个人天天闲着,最后他干脆把销售部合并到“市场拓展部”,反而效率高了。后来他跟我说:“早知道听你的,当时多花三万工资养着闲人,不如省下来做推广。”你看,法律不强制设部门,但市场会“强制”你为没用的部门买单——这才是创业者该琢磨的,不是市场监管局怎么要求,而是你的业务需不需要这个部门。
企业类型差异
企业成立时要不要设销售部,最关键的其实不是市场监管局怎么规定,而是你“做什么生意”。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商业模式的企业,对销售部门的需求天差地别。我常说的一句话:“卖矿泉水和造火箭,能一样吗?”矿泉水公司没销售部,货堆在仓库里只能发霉;火箭公司设销售部,可能一年都签不了一单单子。所以,企业类型是决定“要不要设销售部”的核心变量,而不是市场监管局的红头文件。
先看生产制造型企业。这类企业的核心是“把东西造出来”,但造出来总得卖吧?所以绝大多数生产型企业,尤其是B端(企业客户)为主的,都离不开销售部。比如我2016年服务过一家做汽车零部件的工厂,老板是技术出身,注册时觉得“先把车间建好,销售以后再说”,结果第一批货生产出来,仓库里堆了200万套零件,连个对接客户的人都没有。后来我给他建议:“赶紧招个销售经理,哪怕先招两个人跑客户也行。”他半信半疑地照做了,三个月后通过一个4S店采购的订单,回款80万,这才意识到“没销售部,造出来的东西就是废铁”。不过也有例外,比如一些大型国企的生产子公司,可能销售由母公司统一负责,子公司内部就不设独立销售部,而是设“业务对接岗”,负责和母公司销售部门对接生产计划——这种情况下,“销售功能”存在,但“销售部门”形式上可能不存在。
再看看研发驱动型企业。这类企业比如生物医药、芯片设计、软件研发等,核心是“搞出新技术”,销售往往不是成立时的重点。我2020年帮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时,老板是海归博士,团队全是研发人员,他明确说:“前三年不赚钱,就想把专利搞出来。”当时我问“要不要设销售部”,他直接摆手:“设了干嘛?我的专利还没授权,卖给谁?”后来这家公司注册时只设了“研发部”“知识产权部”“财务部”,销售业务直到第三年拿到专利授权后,才通过和医药代理公司合作的方式开展,根本没自建销售部。这种情况在高新技术企业里很常见,研发型企业的“销售”可能不是“卖产品”,而是“卖技术授权”或“卖研发服务”,初期完全可以通过技术合作、项目外包的方式实现,没必要专门设部门。
服务型企业的情况就更复杂了。比如餐饮公司,表面看好像“没销售部也能营业”——顾客上门点餐就行,但实际上很多餐饮企业会设“市场部”或“运营部”,负责线上推广(抖音团购、美团引流)、会员管理、活动策划,这些本质上都是“销售行为”的延伸。我去年帮一家新式茶饮店注册时,老板问“要不要设销售部”,我反问他:“你打算怎么做生意?”他说“主要靠线上小程序+线下门店”,我建议他设“运营部”而不是“销售部”,因为运营部既要管门店客流量,又要管线上转化率,比单纯叫“销售部”更贴合业务。再比如咨询公司,销售功能往往由“客户部”或“商务拓展部”承担,负责对接客户需求、谈合作方案,和传统意义上的“销售部”不太一样。所以说,服务型企业的“销售部门”可能不叫“销售部”,但一定有承担销售功能的部门或岗位,关键看你怎么定义“销售”。
最后是贸易型企业。这类企业说白了就是“低买高卖”,比如做服装批发的、做食品进口的,销售部门几乎是“标配”。我2018年遇到一个做母婴用品贸易的创业者,注册时想着“自己有资源,先不招销售,自己跑客户”,结果第一个月只做了2万订单,还不如他之前打工时一个月的业绩。后来他狠心招了三个销售,第二个月订单冲到15万,第三个月就回款30万。他后来跟我说:“以前总觉得‘销售就是卖东西’,自己跑才知道,销售部要管客户跟进、订单处理、售后维护,我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不过贸易型企业里也有特例,比如一些“小而美”的精品店,可能老板自己就是销售,或者通过社交电商(朋友圈、小红书)直接卖货,不需要设独立销售部门——但这种模式往往规模做不大,贸易型企业想做大,销售部几乎是“必选项”。
注册登记实质
很多创业者对“注册登记”的理解存在误区,觉得“登记什么就必须有什么”,比如经营范围写了“销售”,就必须有销售部;住所写了“办公室”,就必须有实体办公室。其实市场监管局的登记审核,核心是“形式合规”和“实质真实”,而不是“一一对应”。我常说:“登记就像填简历,你写‘擅长沟通’,不代表你真的天天找人聊天,只要你能证明‘具备沟通能力’就行;同理,经营范围写‘销售’,不代表你必须有个挂着‘销售部’牌子的办公室,只要你能证明‘有能力开展销售业务’就行。”注册登记的实质是“向市场公示你的经营范围”,而不是“向市场公示你的部门架构”。
具体到销售部门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在注册审核时,根本不会查“你有没有销售部”。我帮客户提交注册材料时,材料清单里从来没有“部门架构表”“岗位职责说明书”这类东西,提交的都是《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住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这些。章程里可能会写“公司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但“业务部”可以是销售部,也可以是市场部,甚至可以是“综合业务部”——只要你的经营范围里有销售相关内容,章程里有个“负责业务开展”的部门,就算合规。我2021年帮一家做跨境电商的公司注册时,章程里写的是“运营部”,负责“电商平台运营、产品销售”,市场监管局审核时直接通过了,根本没问“为什么没有销售部”。后来这家公司的运营部既管店铺上架、物流对接,也管客户沟通、订单处理,本质上承担了销售部的所有职能,部门名称可以改,但“销售功能”不能少。
另一个常见的误区是“经营范围和部门设置必须完全对应”。比如经营范围写了“食品销售”,就必须有“食品销售部”;写了“技术服务”,就必须有“技术服务部”。其实完全没必要这么死板。我见过一家做食品研发的公司,经营范围写了“食品销售(限预包装食品)”,但公司内部没有销售部,销售业务是通过和连锁便利店合作,由便利店的采购部门负责对接,公司只负责供货和售后。市场监管局检查时,重点看了他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台账、检测报告,没问“你们怎么没有销售部”。这说明,只要你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就没必要为了“对应”而硬设部门——毕竟设部门要招人、发工资、交社保,对初创企业来说,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
还有一点很重要:注册登记时“没有销售部”,不代表经营时“永远不能设销售部”。企业组织架构是动态调整的,注册时可以根据初期业务需求简化,等业务发展了再逐步完善。我2017年帮一家做工业设备的公司注册时,老板说“初期就我和两个合伙人,业务我们自己跑,不设销售部”,结果第二年订单量翻倍,三个人根本忙不过来,这才招了三个销售,成立了销售部。去市场监管局变更经营范围(虽然经营范围没变,但内部管理需要调整)时,工作人员只问了“业务量是不是增加了”,没对“新增销售部”提出任何异议。这说明,部门设置是企业根据发展阶段自主决定的,市场监管局只关心“你有没有能力经营”,不关心“你用什么部门经营”。
最后提醒一句:虽然注册时不强制设销售部,但如果你经营范围里有“需要前置审批的销售业务”,比如“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那你必须先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开展销售活动——但这和“有没有销售部”没关系,是“有没有经营资质”的问题。我2022年遇到一个想做药品零售的创业者,注册时以为“设个销售部就能卖药”,结果连《药品经营许可证》都没办下来,根本没开业。后来我告诉他:“先去药监局办许可证,许可证下来后再考虑怎么设销售部。”所以说,销售部门是“执行单位”,经营资质是“准入门槛”,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常见误区解析
在和创业者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发现关于“企业成立时是否必须设立销售部门”的问题,存在不少误区。这些误区有的是被中介机构误导,有的是自己想当然,有的是把“别人的经验”当成了“标准答案”。作为干了14年注册的“老工商”,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些误区一个个拎出来说清楚,免得大家踩坑。毕竟创业本就不容易,别因为这些“想当然”的错误,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误区一:“经营范围有‘销售’,就必须有销售部”。这是我每年遇到最多的误区。很多创业者看到经营范围里写了“销售XX产品”,就觉得“哎呀,得赶紧招个销售经理,成立销售部”,结果公司刚成立,业务还没开展,工资、社保、办公场地就压得喘不过气。其实,“经营范围”是“你被允许做什么”,不是“你必须怎么做”。比如你的经营范围是“服装销售”,你可以自己跑客户,可以通过直播带货,可以通过分销商合作,甚至可以让家人兼职帮忙卖,根本不用急着成立销售部。我2019年遇到一个做女装批发的老板,注册时听了中介的话,先招了两个销售,结果第一个月只做了1万订单,两个人工资加起来就花了1.2万,亏得不行。后来他把销售辞了,自己跑服装城、对接档口,反而每个月能做3万订单。所以说,有没有销售部,要看你的销售模式需不需要“专人专岗”,而不是看经营范围里有没有“销售”两个字。
误区二:“大公司有销售部,小公司也得有”。很多创业者喜欢对标大企业,看华为、阿里都有庞大的销售体系,就觉得“我创业也得有个销售部”。其实大企业的部门设置是“规模效应”的结果,小企业照搬只会“水土不服”。我2020年帮一个做智能家居的初创公司注册时,老板说“小米有销售部,我们也要有”,结果招了5个销售,这些人天天坐在办公室没事干,因为公司产品还没量产,根本没东西可卖。后来我建议他“先把产品打磨好,销售等量产了再招”,他才反应过来过来:小企业的核心是“活下去”,不是“学大公司摆架子”。大公司的销售部是为了“管理复杂业务”,小企业的销售初期可能就是“老板自己+几个合伙人”,甚至“老板一个人搞定所有客户”。等你做到月销售额50万、100万了,再考虑招销售、成立销售部,也不迟。
误区三:“销售部就是‘卖东西的’,随便设就行”。很多创业者对销售部的理解停留在“招几个人打电话、跑客户”,其实销售部的职能远不止“卖东西”,还涉及市场调研、客户分析、销售策略制定、售后维护等。我2018年遇到一个做建材销售的老板,注册时招了3个销售,让他们“使劲跑工地”,结果三个月下来,订单量还不如他自己一个月的多。后来我跟他复盘,才发现问题:他的销售部只管“跑客户”,没人做“市场分析”(不知道客户需要什么规格的建材),没人做“客户跟进”(谈完合作就不管了),没人做“售后处理”(出了问题没人解决)。后来我建议他调整销售部职能,设“销售专员”(负责跑客户)、“市场专员”(负责调研分析)、“客服专员”(负责售后),这才慢慢把业务做起来。所以说,销售部不是“简单的卖货部门”,而是“需要系统性规划的营销部门”,成立前想清楚“要解决什么问题”,而不是“为了设而设”。
误区四:“没销售部就代表‘不重视销售’”。有些创业者担心“不设销售部会被客户觉得公司不正规”,其实客户更在意的是“你能不能把事情做好”,而不是“你有没有销售部”。我2021年服务过一个做工业机器人维修的老板,他的公司只有5个人:他自己(技术总监)、1个维修工程师、1个行政、1个财务、1个客服(兼销售)。客户找他维修机器人,从来不用对接“销售部”,直接找客服就行,客服解决不了的,他自己亲自对接。结果因为技术过硬、服务及时,客户反而觉得“这家公司虽然小,但靠谱”,合作了好几年。后来他跟我说:“客户哪有时间管你有没有销售部?他们只关心‘机器坏了你能不能修好’‘价格合不合理’‘售后有没有保障’。”所以说,“重视销售”不等于“设销售部”,“把客户需求放在第一位”才是真正的重视销售。
误区五:“销售部门越多,业绩就越好”。有些创业者觉得“多设几个销售部,就能覆盖更多市场”,结果部门之间互相抢客户、内耗严重,反而降低了效率。我2020年遇到一个做母婴产品的集团,旗下有3个销售部:线上销售部(负责电商平台)、线下销售部(负责母婴店)、团购销售部(负责幼儿园和机构),结果三个部门为了抢订单,互相压价、拆台,最后客户都不知道该找谁,销售额反而同比下降了20%。后来集团老板痛下决心,把三个销售部合并成“销售中心”,统一管理客户资源、制定销售策略,第二年销售额就增长了35%。这说明,销售部门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精越好”——初创企业尤其要注意,资源有限,与其分散精力设多个部门,不如集中资源做好一个核心销售渠道。
监管核心导向
聊了这么多法律法规、企业类型、常见误区,最后得回到市场监管局的监管本质上:他们到底想通过“企业设立”这件事达到什么目的?其实很简单,市场监管的核心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交易安全”,而不是“指导企业怎么管理内部”。换句话说,市场监管局不关心你有没有销售部,只关心你“有没有合法经营”“有没有损害消费者权益”“有没有扰乱市场秩序”。这就像交警不会管“你的车里有没有放娃娃”,只会管“你有没有酒驾、有没有超速”一样——部门设置是“内部管理”,合规经营是“外部监管”,两者根本不在一个维度。
具体到销售部门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在监管时,重点关注的是“销售行为是否合规”,而不是“销售部门是否存在”。比如你的经营范围里有“食品销售”,他们会查你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没有销售过期食品,有没有虚假宣传;你的经营范围里有“医疗器械销售”,他们会查你有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没有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至于这些销售业务是由“销售部”做的,还是由“市场部”做的,还是由“老板自己”做的,根本不在他们的检查范围内。我2017年遇到一个做保健品销售的老板,因为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局处罚,处罚原因是“在微信朋友圈夸大产品功效”,和他“有没有销售部”一点关系都没有。后来我问他:“你设销售部了吗?”他说:“没设,就是我老婆负责朋友圈卖货,我负责发货。”你看,监管的是“你卖的东西合不合规”,不是“你卖东西的人属于哪个部门”。
另一个监管重点是“企业是否存在虚假登记”。比如有些创业者为了“看起来像大公司”,在注册时虚报部门设置,说“有销售部、市场部、研发部”,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些部门,人员都是挂靠的。这种行为虽然和“销售部门”无关,但属于“虚假登记”,市场监管局一旦发现,会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还会罚款。我2020年遇到一个做教育培训的老板,注册时为了让客户觉得“公司规模大”,在章程里写了“有10个部门”,包括销售部、市场部、教学部等,但实际上公司只有3个人,教学部就是他自己,市场部和销售部都是“空架子”。后来市场监管局检查时,发现他“实际经营场所和登记不符”“部门设置虚假”,对他进行了5000元罚款,还要求他修改章程。所以说,市场监管局不强制你设销售部,但也不允许你“虚假设部门”——真实、合规,才是监管的核心要求。
再往深了说,市场监管局的监管逻辑是“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部门设置属于“企业自治”范畴,只要你的部门设置符合公司发展阶段、有利于业务开展,市场监管局不会干涉;但如果你的部门设置涉及违法违规(比如“销售部”实际在做传销),那他们肯定会管。我2019年遇到一个做社交电商的老板,注册时说“销售部负责发展会员”,结果后来发现他的“销售部”在拉人头、交入门费,涉嫌传销。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后,不仅吊销了他的营业执照,还把他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说明,部门的“名称”不重要,“行为”才重要——不管你叫“销售部”还是“会员发展部”,只要违法违规,监管部门一样会管。
最后想说的是,市场监管局的监管不是“为了管而管”,而是“为了市场好”。企业成立时不强制设销售部,是为了降低创业门槛,让更多人能“轻装上阵”做生意;经营中不干涉部门设置,是为了尊重企业自主权,让企业能“灵活调整”适应市场。我常说:“市场监管就像‘园丁’,不是‘把所有树都修剪成一样高’,而是‘把枯枝、病枝剪掉,让好树自由生长’。”销售部门就像“树的枝丫”,有的树需要“销售枝”才能结果(比如贸易公司),有的树不需要(比如研发公司),园丁不会规定“每棵树都必须长销售枝”,只会确保“枝丫上结的果子是安全的、合规的”。所以说,创业者别总想着“市场监管局怎么要求”,而要想着“我的业务需不需要”,这才是监管和企业良性互动的关键。
总结与前瞻
聊了这么多,其实结论很简单: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要求企业成立时必须设立销售部门。这既不是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是市场监管的核心导向,更不是企业经营的“必选项”。企业要不要设销售部,关键看你的“业务类型”“发展阶段”“商业模式”,而不是看“市场监管局怎么要求”。生产制造型企业可能需要,研发驱动型企业可能不需要;贸易型企业几乎必须设,服务型企业可能用“运营部”代替;初创期可能老板自己就是销售,发展期才需要专门的销售部门——这些才是决定“要不要设销售部”的核心因素。
作为在加喜财税干了12年的“老工商”,我见过太多创业者因为“误解市场监管局要求”而踩坑:有的因为盲目设销售部增加成本,有的因为没设销售部错过业务机会,有的因为“虚假设部门”被处罚……其实,创业就像“穿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市场监管局是“规则的制定者”,但不是“企业的管理者”,他们只关心“你有没有合规经营”,不关心“你有没有按他们的模板搭班子”。所以,别再纠结“市场监管局要不要我设销售部”,而要问自己:“我的业务需不需要销售部?设了能帮我赚钱,不设会影响我赚钱吗?”想清楚这个问题,比看多少政策文件都有用。
未来的市场环境会越来越灵活,平台经济、灵活用工、远程办公的兴起,会让“部门设置”变得更加“去中心化”。比如一个做跨境电商的创业者,可能不需要设销售部,只需要通过“海外仓+独立站+社交媒体”就能实现销售;一个做知识付费的创业者,可能不需要设市场部,只需要通过“社群运营+内容输出”就能获客。这种情况下,“部门”的概念可能会淡化,“功能”的概念会更加凸显。但不管怎么变,“合规经营”和“业务需求”这两个核心不会变——只要你的销售行为合规,只要你的业务需要销售功能,有没有销售部,真的没那么重要。
最后想对所有创业者说:创业是一场“马拉松”,不是“百米冲刺”。别因为“别人都设销售部”你就设,别因为“中介说要设销售部”你就设,先想清楚“我是谁”“我要干什么”“我怎么干”。市场监管局不会因为你“没设销售部”就不让你注册,也不会因为你“设了销售部”就夸你“规范”。他们只会看你“有没有好好做生意”“有没有好好遵守规则”。所以,放下对“部门设置”的执念,把精力放在“打磨产品”“服务客户”“合规经营”上,这才是创业的正道。
加喜财税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12年的企业注册服务中,我们始终强调“企业设立应基于实际需求而非形式主义”。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强制要求企业成立时必须设立销售部门,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企业自主经营权与监管边界的平衡。我们建议创业者根据行业特性、业务模式和发展阶段决定部门设置:生产型、贸易型企业通常需销售职能,可通过“销售部”或“综合业务部”实现;研发型、服务型企业初期可由创始人或现有部门兼任销售职能,待业务扩张再独立设置。加喜财税在注册咨询中,会结合客户业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架构建议,避免盲目增设部门导致的资源浪费,确保企业在合规前提下实现轻量化启动、高效化运营。